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视点

广东深圳加快打造天然气贸易枢纽城市,开通LNG运输航线可获资助

所属分类:媒体视点    发布时间: 2024-02-26    作者:admin
  分享到:   
二维码分享

      2月6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支持开展天然气贸易 助力打造天然气贸易枢纽城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主要针对《若干措施》中涉及市本级与盐田区、大鹏新区、前海合作区支出责任共担的天然气贸易企业入驻总部大楼租金补贴、天然气交易平台交收奖励、LNG船舶租赁业务奖励、燃料加注奖励。


       支持在前海合作区打造天然气贸易企业总部大楼,对入驻的年贸易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天然气贸易企业按照其实际支付租金的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度.高补贴500万元,补贴期限为3年。


       支持天然气贸易企业在深圳天然气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对在前海经营的卖方企业按其在平台交收金额的万分之三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高奖励不超过600万元。鼓励企业到交易中心进行线上挂牌报价,对于年度发起挂牌不低于50个交易日的报价客户,可按照其在平台.终交收金额的万分之一给予额外奖励,单个企业年度.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积极推动天然气交易中心参与广东省管网作为国家管网市场化运营试点,并支持其联合金融机构开展仓单融资、供应链金融等金融创新服务。


       对在前海经营且年贸易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天然气贸易企业,按照其上一年度在深圳纳统的贸易增加值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高不超过3000万元。对市政府重点引进的且对我市天然气贸易枢纽城市建设有重要推动作用的企业,可以“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发挥大鹏新区LNG走廊基础设施优势,科学规划建设LNG外输转运快速通道,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提供LNG小型船舶、罐箱、槽车等多式联运服务,建立与湾区周边城市点对点运输机制,提升我市天然气的分销转运能力。对在我市经营且以深圳港为始发港,开通珠江三角洲水域运营的LNG运输航线,年度LNG运输量达到20万吨及以上的企业按照1元/吨的标准给予奖励,每条航线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期限为3年。

联 系 我 们 400-050-2223
  • 邮箱:DTKJ838593@126.com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66号凯瑞B座A0402
Copyright © 陕西大唐燃气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网站地图    RSS    XML    备案号:陕ICP备12006493号-2
    万家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