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1〕8号)精神,高质量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温州市政府结合温州实际情况,发布《关于高质量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意见征求稿)》(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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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造全省爱国卫生市域示范区目标的引领以及2025年实现社会健康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现代化要求的指导下,《意见》中明确指出城市保洁、污水治理、垃圾处理、乡村清洁等方面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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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城市保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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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中指出施“主干道18小时、次干道16小时”保洁时长标准,加大保洁车辆及配套设施设备购置经费投入,全面提高全市环境卫生机械化作业率,实现环境卫生作业机械化。到 2025年,实现市区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80%以上、县级城市达到70%以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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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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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按照“总量平衡、适度超前”原则,完成城市污水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规模和布局,加快推进污水污泥处理和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改造,大力推进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行,着力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和处理效能,污水处理率稳定在96%以上。《意见》指出,到2025年底,新扩建及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35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6万吨/日以上,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能力94万吨/日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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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垃圾分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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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闭环运行机制,加快垃圾分类中转站改造提升,到2025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资源化利用率达*,累计创建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400个以上。(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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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农村清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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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六清”行动,定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采用多级联动推进机制,确保村庄卫生环境不留死角。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改造力度,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不低于95%,出水达标率不低于9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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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发布始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方针,以打造全省爱国卫生市域示范区为目标,全域实施爱国卫生五大行动,高水平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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